中新網(wǎng)內蒙古新聞7月17日電(褚鐵栓)近日,內蒙古杭錦后旗公安局破獲一起危險作業(yè)案,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。
7月12日一早,杭錦后旗公安局接到舉報稱,在陜壩鎮(zhèn)陜臨路路北某修理廠院內,一輛紅色廂式小型貨車裝載加油機為社會車輛加注車用汽油。
接到線索后,民警立即對該情況進行調查核實。經偵查,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在沒有相關許可證件的情況下,從2024年5月份開始購進92號和95號兩種汽油,使用自己紅色廂式小型貨車放置加油裝置對外銷售。2024年6月,他開始陸續(xù)雇傭李某某、郭某二人為加油員繼續(xù)對外銷售汽油,共計銷售汽油50噸左右,涉案金額40多萬元,其行為涉嫌危險作業(yè)罪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,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。(完)